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海陵区,是江苏省泰州市下辖区。地处江苏省中部,地跨长江三角洲和里下河平原,西邻扬州市江都区,北部和东部与泰州市姜堰区接壤,南连泰州市高港区,为泰州市主城区,市政府驻地。地理坐标为北纬32°27′~32°34′,东经119°48′~119°59′。海陵区汉初置县,已有二千一百多年的历史,境内水陆交通便捷,区位优势明显,社会事业发达,基础设施配套。海陵区总面积300平方公里,其中建成区46平方公里,人口47.76万人(2012年末)。下辖6个街道办事处、3个镇、1个省级工业园区、1个省级新能源产业园、1个省级物流园和1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。海陵区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、全国环保城市、全国绿化城市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区、全国最安全城市等,获江苏省人居环境政府奖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(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