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海陵区,是江苏省泰州市下辖区。地处江苏省中部,地跨长江三角洲和里下河平原,西邻扬州市江都区,北部和东部与泰州市姜堰区接壤,南连泰州市高港区,为泰州市主城区,市政府驻地。地理坐标为北纬32°27′~32°34′,东经119°48′~119°59′。海陵区汉初置县,已有二千一百多年的历史,境内水陆交通便捷,区位优势明显,社会事业发达,基础设施配套。海陵区总面积300平方公里,其中建成区46平方公里,人口47.76万人(2012年末)。下辖6个街道办事处、3个镇、1个省级工业园区、1个省级新能源产业园、1个省级物流园和1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。海陵区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、全国环保城市、全国绿化城市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区、全国最安全城市等,获江苏省人居环境政府奖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(区)。